摘要: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批判法学就被引入中国法学界,并在接下来的十年引起了中国法律界同胞的强烈兴趣和广泛讨论。但奇怪的是,这个领域的学术兴趣和讨论在十年后戛然而止。这项研究表明,这主要与中国法律职业翻译和口译过程中批判法学的重大误解和错误信息有关。例如,一个批判的法学家被简单地理解为一个法律上的不确定理论家,一个解构主义者,一个极端主义者,甚至是一个虚无主义者。本文试图澄清这些主要的误解,并试图分析误解的可能原因。本文希望这些澄清将有助于中国法律同行重新认识批判性法学,并开展更具建设性的学术讨论。在论文的最后,我提供了几个关于如何从中国的角度理解批判法学的方法论评论。
关键词:批判法学,确定性,政治偏好,法治,虚无主义,
当批评学者声称“法律不确定”时,许多人都深感困惑。
——约瑟夫辛格
中国人对批判法学的误解_熊炳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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