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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於2003年7月15日起推出一個全新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以吸引國內一些擁有認可資歷的優秀人才來港工作。以下是有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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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人才必須能為本地企業的日常運作及有關的行業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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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人才數目無配額限制及適用於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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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具有認可學歷,如大學資歷或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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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己確實獲得香港公司聘用,條件與本地相關專業人士市價大致相同,
包括薪金,住宿地方,醫療及其他附帶福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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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必須是香港註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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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申請,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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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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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商業登記證,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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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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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期的經審計財務報表,稅務申報資料及其他資料,如:開業日期,業務活動詳情,運作模式,產品系列,來源及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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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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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的旅遊證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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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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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身份證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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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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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香港註冊公司簽訂的服務合約或聘書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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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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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和學歷證書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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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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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須同時遞交其現時內地所屬單位或負責備存其紀錄的內地有關
當局所發的赴港工作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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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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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人必須向備存其戶口登記的公安機關申發因私《往來港澳通行證》和有關的赴港簽注。受聘人需把進入許可標籤貼在具有相關赴港
簽注的因私《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空白簽注頁上,並須在到港時向入境
事務處人員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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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在港的內地人士獲准以輸入人才身份在港工作,則須先返回內地申領
因私《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關的赴港簽注,方可來港工作。一般來說,內地公安機關處理一宗申請需時15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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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准來港的受聘人士在入境時,通常會獲簽為期12個月的工作進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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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人來港後,可向入境處處長申請轉換工作,但必須受僱於相關行業,
並繼續符合有關資格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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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人的配偶及其18歲以下的未婚及受養子女可同時來香港。受養人不可在香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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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勤己成立一個專隊來協助客戶整個申請有關簽證。我們的服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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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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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服務合約或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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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會計帳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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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審計服務及簽發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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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簽證申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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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申請後的各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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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閣下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利用我們的 免費諮詢 服務,我們將會儘快回覆您需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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